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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在报关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各个国家危险品的进出口都有严格的控制,因此对危险品的报关有一定的要求。
在我国危险品出口需注意以下几点:
    1、订舱时如果危险品类别不同,那么危险货物的订舱必须按照各类不同危险特性分别办理订舱配船,以便船方按照《国际海运危规》的隔离要求分别堆装运输,保证安全。例如一份信用证和合同中同时出运氧化剂、易燃液体和腐蚀品三种性质不同的货物,托运时必须按三种不同性质危险货物分别缮制三份托运单,切不能一份托运单同时托运三种性质互不相容的危险货物。
    2、危险品出口之前,需向货代提供危险品说明书(危险品说明书中必须包括中英文品名、危险品级别、危规页码、联合国编号),由货代向海关询问港口是否接受此种危险品。确认后可着手安排订舱事宜。
    3、订舱之前,客户须填写一份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申请表及包装鉴定申请表,如果其公司已在港口所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就不必填写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单位登记申请表,但需在包装鉴定申请表上盖上公章,将两份文件一起交给工厂,由工厂向当地的商检局提出申请,办理海运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鉴定。
    4、订舱时,除了正常的单据外,还须提供以下单据:危险品货物中英文说明书(副本)、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结果单(纸箱包装)等。危险品出口报关时,客户需配合合作货代提供所需材料。